中央紀委在重要時間節點發“禁令”已成慣例。端午將至,中央紀委官網再發反腐“動員令”,請群眾舉報公款買贈粽子等行為。
  節前
  下“禁令”和設舉報窗口
  中央紀委網站昨天推出“清廉過端午——紀檢監察機關在行動”專題,開設舉報窗口,歡迎廣大群眾對公款購買贈送粽子等節禮的不正之風進行監督。
  十八大以來,每逢節日、假期等時間節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節日病”是紀檢監察機關嚴查的重點。北京青年報記者註意到,節日到來之前,下“禁令”和設舉報窗口正在成為節日反腐的“標配”。
  去年9月初,中央紀委和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共同發出通知,禁止中秋國慶公款送月餅等節禮的行為。通知下發不久後,中央紀委網站公佈了“雙節”不正之風舉報電話、郵箱等。同年11月,在發出“賀卡禁令”不久後,中央紀委又發出“爆竹禁令”,併在網站上設置了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買贈年貨節禮的舉報窗口。今年“五一”前,中央紀委七位副書記分赴七地調研,對糾“四風”工作進行指導。與此同時,多個地方紀委下發通知,要求查處穿著隱身衣的“四風”問題,一些地方紀委設立了舉報專線。
  節中
  明察暗訪和“快查嚴辦”
  “節日反腐”並非只停留在通知上。從過節期間的強力監督到對違規違紀者處理和通報曝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流程。
  去年“十一”期間,多省紀檢監察部門進行了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監督。例如浙江省正風肅紀小組到農家樂進行暗訪,天津市紀委則組織人員對公車私用、公費旅游等開展不定期巡查、暗訪和抽查。長假剛結束,中央紀委就在網上公佈了“兩節”期間收到舉報的情況,還建立了快速辦理機制,做到“快查嚴辦”。
  今年4月初,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對媒體表示,“五一”是“四風”問題高發期,要對頂風違紀案件公開曝光,及時公佈處理結果。從4月8日起,中央紀委施行每周“點名”制度,各地區各部門點名道姓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節後
  通報問題和曝光典型
  中央紀委網站表示,網站將及時發佈端午節前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行動,對查處的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吉林省紀委稱,要開展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成立監督檢查組,深入商場、酒店、景區、私人會所進行監督檢查。工信部表示,對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對端午期間違紀違法案件在辦結後3個工作日內向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報告違紀人姓名、職務職級、處理結果等,駐部組局將在工信部網站點名道姓公開曝光。文/本報記者 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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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紀委:讓外逃貪官無所遁形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昨天表示,要通過外交、司法和金融等多種渠道,讓外逃貪官無所遁形,決不讓外逃腐敗分子逍遙法外。
  牽頭多部門“宣戰”外逃貪官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央紀委昨天召開了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參加了此次會議。
  黃樹賢在會上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通過外交、司法和金融等多種渠道,採取引渡、遣返、勸返等多種手段,既要堅決打好攻堅戰,也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
  黃樹賢強調,各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用足、用好、用活有關措施和手段,又要加強溝通,共享資源,密切協作,形成整體合力。要努力營造有利於國際追逃追贓的氛圍,讓外逃貪官無所遁形。
  反腐國際合作為今年主要任務
  黃樹賢昨天說,追逃追贓是反腐敗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是遏制腐敗蔓延的重要手段,關乎黨心民心、關係國家形象。
  年初的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報告,把反腐國際合作作為今年主要工作任務之一。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說,要做好《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審議工作,強化與有關國家、地區的司法協助和執法合作。兩會期間,黃樹賢表示,要加強追逃追贓的力度。
  今年3月,中央紀委進行了機構調整,把預防腐敗室(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外事局整合為國際合作局(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組織《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實施工作等。專家認為,這種調整有利於加強中國和其他國家在國際追逃追贓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駐外使領館將協同追逃追贓
  今年以來,不少部門都釋放出加強打擊外逃貪官的信號。
  3月,最高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稱各級檢察機關要建立和完善在逃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要充分利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以及多邊、雙邊條約等機制,積極開展追逃追贓領域的國際司法合作。
  前不久,外交部制定並印發《貫徹落實實施辦法》,要求部內部屬各單位和各駐外使領館嚴格遵照執行,全力配合國內有關部門開展國際反腐敗合作和境外追逃追贓工作等。
  文/本報記者 劉一
  延伸
  內蒙古原統戰部長王素毅涉賄一千萬
  新華社電(記者 楊維漢)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受賄案。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在擔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委副書記、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巴彥淖爾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鄂爾多斯市蒙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李石貴等九個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王志宏先後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73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王素毅的刑事責任。
  法庭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中央紀委如何“節日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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